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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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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1-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0 收藏

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日期: 2011-06-15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未来领军人才”的办学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原则,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创新型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特长突出,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得省赛区二等奖;  3、具有文学、语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一、二等奖者;4、校荐学生:部分生源基地中学(根据近四年考取我校的学生情况,由我校确定)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成绩始终排名在年级前20% 以内),综合素质优秀、表现突出者(需有相关材料支撑)。二、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三、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要求注册,填写申请表。属于我校部分生源基地中学推荐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从所在中学教务部门领取认证码。  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日-2010年12月22日  2、邮寄报名材料:申请者用A4纸打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同时校荐同学从报名系统内下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校荐用表),自荐同学下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自荐用表),经所在中学领导签字盖章后,随个人陈述、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2010年12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字样。中学推荐、个人自荐的学生都需要准备以上报名材料并且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以及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具体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选择最优秀学生进入我校自主选拔考试环节,申请者可以在2011年1月下旬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请详见复试通知;考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100分),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每门100分)和英语听力(50分)。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笔试和面试分别划线,按笔试和面试总分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5、录取办法(1)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2)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若考生投档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但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六、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  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将推荐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月下旬   笔试和面试时间:2月下旬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